
李海燕: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并坚持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一百多年来,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始终围绕“党如何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根本命题展开,以党风建设优化政风社风,是党在长期管党治党过程中的不懈探索和实践经验。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实践路径更需与时俱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必须坚持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相统一的治理观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相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优势,是政党建设、国家发展的有效途径。良性的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是统一的、动态平衡的——以政党治理引领国家治理,以国家治理巩固政党治理。一百余年来,党驰而不息地抓作风建设,通过作风建设提升政党的纯洁性、保持先进性,持续增强执政能力,进而通过执政将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组织目标。与此同时,当国家制度体系将政党主张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时,制度的刚性反过来发挥作用,对政党关于作风,即工作规范、行为风格等的一系列内容加以“硬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及政党发展。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执政将自身治理与国家治理有机融合,实现良政善治,符合政党发展的基础逻辑,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目标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其治理目标是实现“人民利益”和“民族利益”。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坚持执政党的政党功能与国家治理需求的精准对接,就必须坚持执政党的自身治理与国家治理在目标、路径和机制上的高度统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党的组织体系与国家行政体系深度融合,政策执行得以贯通,通过党内制度供给与国家法律保障,公平正义得以保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地防范风险、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提升了国家治理效能。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制度创新也为党的领导提供了更有效的实现形式,二者的动态平衡将持续塑造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图景。
二、必须坚持破立并举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实践法则
所谓“作风”,是指个体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我们常说的“纠四风、树新风”、弘扬“新风正气”,通常指向肯定或推崇符合公共价值标准的行为。因此,作风建设在形态上,属于行为塑造,可以通过观察作为与不作为来进行评价——这是“标”的层面。“作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个体因素如个性、成长经历、知识层次等,环境因素如制度、文化等等。其中,环境因素是可变的,是塑造或改变已经形成的作风的重要因素——这是“本”的层面。作风建设旨在改变或塑造稳定的外在行为表现,必然需要在塑造行为的深层次的制度文化层面下功夫,通过“治本”达成目标。
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论,二者构成辩证统一的治理逻辑。破是立的前提,只有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顽瘴痼疾,才能为建立务实高效新作风奠定基础。立是破的保障,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功能,通过建章立制立规矩,将作风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破除沉疴是治标,建立新制是治本,二者交替推进形成治标、治本、治源的治理闭环。这种系统施治的方法论使中国共产党得以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基于“人民逻辑”的自身治理能力,推进领导体制进一步优化,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决策体系持续科学化,能够实现使命升级对组织发展的新要求,能够完成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进阶,始终保持着“永远在路上”的革新能力,积极有效地回应历史方位之变、复杂形势之变,为长期执政提供动态稳定的治理范式。
破立并举在实践中体现为相互交替、相互促进的协同治理节奏。要以“破”的勇气和手段坚决破除不良作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严惩腐败与不正之风,强化高压震慑。切实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阳奉阴违”“口号式落实”“选择性执行”等行为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以“立”的决心和举措树立新风巩固正气。要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立牢理想信念之基。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实为民服务之风。要树立实绩导向,健全科学激励机制,“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使好人充分做好事”。要确立担当作为导向,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甘于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作为。
三、必须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相套嵌的建设路径
目标管理,因其在实践中被验证的有效性,被誉为“管理中的管理”。这一原则在强调完成目标的同时,还强调发挥组织成员的主体性,参与目标的制定、实施、控制、检查和评价。目标导向的党的作风建设,是以明确的目标为指引,通过系统性、阶段性的规划与实践,推动党的作风持续改进、净化政治生态的治理过程。“全面从严治党”是关系到我党生存发展的重大战略,这一战略目标必须转化为可执行、可量化、可评估的具体治理实践,才能对不同层次的组织、不同职责的党员个体行为发挥规范和指导作用。清晰、具体、可分层次的作风建设目标,可以将作风建设从“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宏观层面上要锚定党中央战略部署,中观层面上,要分层分类细化具体目标,微观层面上,对党员干部的任务和责任进行量化管理。在目标设定上,既要平衡显绩与潜绩,又要注重时效性与可持续性,以清晰明确的目标导向,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从治标走向治本,推动实现治理优势。
在清晰、明确的目标引领下,过程控制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通俗讲就是通过目标管理明确“做什么”,通过过程控制落实“怎么做”。要在明确的层级目标基础上,对组织成员的履职情况和组织运行的过程进行监管,提升党员和党组织的执行力。通过明确禁止性行为清单进行提前规约,通过常态化检查进行动态跟踪,建立反馈机制和预警机制,对发现的风险及时预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充分发挥常规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优势,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套嵌,是我党长期以来对坚持问题意识的作风建设优良传统的传承,也是适应新形势下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目标与特征的手段创新。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既强化党纪刚性,又体现治理现代化思维,推动形成新时代党建与科学管理方法深度融合的治理范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因此,党的作风建设绝非简单的纪律整饬,而是关乎能否“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根本性命题。只有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将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套嵌,坚决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形成目标引领—过程监督—动态纠偏—有效激励的治理闭环,才能最终将制度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以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作风建设文化。
(作者为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大学纪检监察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文原载于《北京大学校报》第1694期第3版)
信息来源:北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