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秋季毕业生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根据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工作安排,2018届秋季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现正式启动。毕业论文写作周期为半年,2018年7月毕业的学生须现在着手开始准备毕业论文的写作。为组织好毕业论文的写作工作,严格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与要求,现将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执行。
一、适合做本次论文的学生范围
1.2014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法学专业高升本学生;
2.2016年春季及之前入学的专升本各专业学生。
二、时间总体安排
时 间 |
内 容 安 排 |
2017年12月18日开始 |
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选题。 |
2018年1月31日前 |
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登录学习空间提交论文选题,2018年1月31日为提交截止时间。 |
2018年3月中旬 |
确定论文导师,公布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 |
2018年4月20日前 |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写作提纲。 |
2018年5月10日前 |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论文初稿。 |
2018年5月31日前 |
学生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中提交论文终稿。2018年5月31日为提交截止时间。 |
三、论文题目
现下发《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8届秋季各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2),请各学习中心按照《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要求》(见附件3)组织学生选择论文题目,并在学习空间毕业论文专栏点击“选题”上报。《论文参考题目》及《论文写作要求》同时公布在学院网站(www.pkudl.cn)“教学专栏——毕业论文”栏目中。
四、各学习中心选题和上报题目要求
1.所下发的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包含了所开设专业的各学科范围。学生在选题时,可根据本人意向选定论文写作方向。论文导师分配后,学生也可以与导师共同商定,在此学科范围内确立最终比较详细的论文题目。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得选定超越本学科范围的论文题目。
2.各学习中心务必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组织学生在学习空间的毕业论文专栏中,点击“选题”上报论文题目。逾期不上报题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写作机会,顺延至下学期在通知时间内自行上报。
3.学习中心一定要及时通知、督促学生登录学习空间提交论文选题,并确保没有遗漏。
五、确定导师信息
1.2018年3月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学习中心学生的选题情况,与北大各相关院系落实导师后,学生可以登录学习空间,进入毕业论文专栏,点击“题目和导师的公布”查看导师安排。
2.导师一旦确定后,学生不可随意更换导师,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时联系。
3.导师与学生可以直接在毕业论文系统中的交流区直接沟通交流,如出现学生与导师联系困难的情况,请学习中心及时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协助解决。
4.凡在2018年1月31日前未提交论文题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写作机会,顺延至下学期在通知时间内自行上报。
六、毕业论文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是2018年5月31日,定稿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完成并提交。学习中心一定要督促学生及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不能在快截稿时才与导师联系,逾期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七、关于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
学生论文的写作一定要独立完成,杜绝抄袭现象,如果发现论文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于他人,将按论文不及格处理,学生必须重新写作论文。
学习中心应告知学生违反学术规范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并从始至终提醒和督促学生完成论文的写作,杜绝没有经过导师指导就直接提交定稿的现象出现。
八、关于毕业论文的提交
从2018年3月中旬起,学生可以登录学习空间,进入毕业论文专栏查看自己的导师分配结果,学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平台与导师进行交流。毕业论文定稿以后,学生只需将定稿的毕业论文电子版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中。
学生的毕业论文定稿后,毕业论文所包含的内容顺序为:
1.毕业论文的封面
2.毕业论文的原创声明
3.毕业论文的摘要
4.毕业论文的目录
5.毕业论文的正文
6.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九、教学管理办公室毕业论文负责老师
孙叶敏老师,电话:010-62753034,E-mail:sympku@pku.edu.cn
附件2: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8届秋季各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