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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网络教育工作安排

时间:2014-06-18

为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各项工作,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拟定如下,各学习中心必须认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协调好下学期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一、工作校历
(一)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安排:

1.在校生报到注册安排: 2014年8月30日报到、注册。

2.新生报到注册安排:2014年9月20日上午为新生报到注册时间并举行新生开学典礼及进行入学教育。

(二)考试安排

1.2014年秋季学期重考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8日、19日。

2.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7日。

二、招生工作
1.入学考试

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学习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各学习中心须把所有的宣传材料和宣传广告报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如因未上报审批而自行发布招生宣传或印制宣传材料造成不良后果者,继续教育学院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学习中心在招生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估,对招生情况较好的学习中心进行表扬,对招生情况较差的学习中心提出要求和批评。

学习中心须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名条件。特别强调持不符合条件的证书或假证书者,后果自负;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违纪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考生的一学历证书进行审核。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方式:要求考生上交在照相馆拍摄的数码照片。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学习中心上传的考生的电子照片采取审核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的电子照片,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其退回学习中心重新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和一学历证书仍需按要求进行扫描。电子照片的格式为:RGB色彩,分辨率300dpi,大小为150*210像素,容量不大于40k。学生电子照片标准、电子图像采集要求及办法参见《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册》(2008年4月光盘版)及附件2《关于新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有关通知》。

5.报名数据

各学习中心要确保考生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交数据。考生报名数据、考生的电子照片、考生的身份证与一学历毕业证的扫描图像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上报,以保证入学考试、考生的一学历证书审核及录取工作及时顺利进行。

2014年秋季学期,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全面实施招生入学考试的机考试点工作。

三、认真做好入学教育工作

新生报到入学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4年9月20日组织召开2014年秋季新生开学典礼,届时将向全国的学习中心进行网络音视频直播,各学习中心应组织新生集中收看。 学习中心应按照《新生入学教育资料汇编》的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入学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介绍北京大学的历史、现状以及北京大学的优良学风、校风。

2.使学生了解、掌握北京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各项管理规定。

3.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习要求以及教学安排。

4.向学生介绍进行网络学习的网站及个人学习空间的使用方法。

各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入学教育,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上好新生入学后的第一课。

四、教学计划与考试安排

2014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具体内容请见附件3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请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并认真按照教学执行计划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自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部分专业课程的考试形式由闭卷调整为开卷,具体请见附件3-1《关于调整网络学历教育部分课程考试形式的通知》及《关于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行政法学考试形式的通知》。

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请见附件4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请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并按照考试安排指导学生进行选考试。请提醒学生选考试时应注意避免所选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期末考试一律不得安排连考。

3.课程重考安排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定于10月18日、19日进行课程重考,重考课程的科目安排与201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2014年6月考试)科目一致。报考人数为50名(包括50名)以上的学习中心可以设立重考考点。

重考选考时间为:7月16日-9月7日,网上核对重考数据时间:9月8日-9月14日。重考安排请见附件5《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4年10月重考安排》。

4.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014年秋季学期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预计于2014年11月第一周的周六举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考缴费的方式,报名系统将于2014年8月开通。具体安排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另行通知。

5.网络教育统考

2014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计划于9月13-16日以及12月13-16日进行。9月考试约考时间:2014年6月11日-6月30日,12月考试约考时间为10月16日-11月4日(新考试大纲)。在各次约考时间内,以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要求,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先向所属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审核汇总后报网考办,由网考办统一处理后学生方可报考。2014年9月统考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学院,2014年12月统考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10月上旬之前报学院,过期不予办理。

具体安排请参阅附件6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4年考试工作计划》。

2014年9月统考免考申请截止时间是7月4日,2014年12月统考免考申请截止时间待定。学习中心将书面申请材料汇总后于截止日期前寄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截止日期后一律不再受理。

办理统考免考的程序: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见附件6-1);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继续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以及“免考汇总表”(见附件6-3),审核无误并盖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④继续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备案。

为进一步提高统考课程通过率,继续教育学院将对《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与《大学英语B》两门课程进行考前辅导。2014年9月统考考前辅导时间为8月31日,2014年12月统考考前辅导时间为11月29日。

五、教学支持与学习支持工作
1.课程语音答疑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4年9月11日公布课程语音答疑安排,答疑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19:00-21:00,周六、周日为9:30-11:30、13:00-15:00、15:30-17:30。请学习中心认真指导并积极督促学生参加语音答疑,学生参加语音答疑的情况将记入到平时成绩中。每次语音答疑的录音音频文件将会挂在课程论坛相应栏目置顶帖 “语音答疑资料下载”中供学生下载。

2.课程论坛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聘请助教老师通过课程论坛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助教老师开始回答问题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3.平时作业

1)平时作业安排:平时作业题目将于2014年9月1日在网上公布。2014年秋季学期提交作业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23:00时。请学习中心务必督促学生按照时间要求与作业系统要求的格式完成平时作业。提交作业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交

2)《大学英语》1、2、3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的网上作业安排:

(1)《大学英语》1、2、3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分别布置6组平时作业,要求学生至少完成其中的3组。

本学期6组平时作业将于9月1日公布,第1、2组作业将于10月8日23时截止提交,第3、4组作业将于10月29日23时截止提交,第5、6组作业将于11月14日23时截止提交。提交时间截止后,学生将不能再提交作业,请学习中心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提交作业。

(2)《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的平时作业按照统考的题型命题。

(3)《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作业成绩的计算:取学生得分最高的3组作业成绩的平均值。

3)分时段提交作业:为避免因学生提交作业时间过于集中而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提交作业不成功,请学习中心注意引导学生分时段提前提交作业。

4)以网络作业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的课程:所有年级学生选修《走近医学》、《音乐赏析》课程,都以网上作业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考试最终成绩。

5)经济类《经济专题讲座》、《社会经济调查》、公共课《邓小平理论》和法学类《法律实习》这四门课程不布置平时作业。

6)《教育技术基础》课程是形成性评价,即没有最终考试,成绩是由八个模块的教学活动所得分数加权生成,教学活动包括测验、讨论和作业。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伊始登录“教育技术基础学习平台”,查询每个模块的开闭时间,并按照每个模块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教学活动,错过模块开放时间,将无法提交作业和测验。

4.学习资料

1) 课程学习指导:2014年9月1日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各门课程的学习指导在“课程论坛”中公布并提供下载。

2) 课程论文写作要求:对于以论文作为期末考核形式的课程,2014年9月1日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把课程论文的写作要求在“课程论坛”和“课程论文要求”专栏中公布。

3) 期末复习材料:北大继续教育学院安排2014年10月中下旬开始进入期末复习阶段,所有课程期末复习提纲会陆续公布在课程论坛相应栏目的置顶帖中。在期末复习阶段,所有课程将通过实时语音答疑进行期末复习串讲,串讲的音频文件在答疑之后陆续挂在课程论坛相应栏目置顶帖 “语音答疑资料下载”中。届时,具体详细内容请关注《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复习迎考工作的通知》。

5.平时成绩

为了加强对远程教育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平时成绩进行了调整。平时成绩调整后满分为30分。

1) 平时成绩构成:满分30分=语音答疑5分+作业成绩20分+学生平时表现5分。

2) 平时成绩评分原则:

语音答疑:学生参加所选课程语音答疑一次,给3分,参加两次,给5分。如果课程只安排一次语音答疑,则参加给5分。如果课程没有安排语音答疑,则该门课程答疑成绩5分记入作业成绩,即作业成绩占25分。

平时作业:平时作业满分100分,作业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记为平时成绩。

平时表现:学习中心根据学生学习表现,从网上提交学生的平时表现分。

学习中心提交平时表现分时间为:11月17日—— 11月21日。

6.学生学习空间的使用说明:学生需通过网上的“学习空间”参加语音答疑、课程论坛并完成平时作业,学习空间的使用方法请见《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册(2008年4月光盘版)》。
六、教务工作
1.选课、选考试

1)选课时间

2014年秋季学期选课、选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10月10日,选课期间选课门数为8门。

学习中心应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选课、选考试工作。选课时间截止后,一般不再安排补选。选课注意事项请见附件8《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选课指导》。

2)选考试数据核对

11月10日以后各学习中心可以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二级管理平台下载选考试数据进行核对,并请于11月17日以前务必将核对修改好的选考试数据通过邮件发至:kunzheng@pku.edu.cn (注明是某某学习中心2014年秋季学期选考试数据)。

3)选课、选考试方式

学生选课选考试,可以由学生本人单独在网上进行,也可以由学习中心代为选课、选考试。如学习中心代为选课、选考试,应由学生填写委托选课单并签字确认。委托选课单样式请见附件9《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委托学习中心选课单》。

4)学院在网上选课系统中增加对选修课选择进行限制的功能,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0《关于系统中增加选修课限制功能的通知》。

5)取消选课

在正常选课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可以自行或委托学习中心取消所选课程,因选课而扣掉的学生学费将退回到学生个人账户中。选课截止日期之后,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得再取消选课。正常选课日期之后的补选课程不得取消。

6)取消选考试

在选考试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可以自行或委托学习中心取消所选课程的考试。选考试截止日期后,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得再取消考试。学生应积极复习,认真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选考试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旷考课程考试成绩记为0分。

7)网联互选课程

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在教育部的支持和推动下成立,北京大学是其成员单位之一。根据教师网联秘书处下发《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网络学历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通知,要求所涉成员单位参与试点专业的学生应修读外校不低于三个学分的互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为试点专业。学期初北大将会为本学期入学的所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新生统一选课,并将在9月份把互选课程通知、所选课程听课网址、账号及密码下发给各学习中心。所有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必须修读一门教师网联的课程,所获学分为选修课学分。

请学习中心通知学生登录相关学校网站参加学习、按时完成在线作业,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期末考试时,组织学生参加这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考试不及格的同学,可以选择重修,不再交费;也可以选择北大提供的其它选修课。

2.免修

在校生与2014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在选课的同时可以办理免修申请。办理免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学习中心将书面申请材料汇总后于9月30日前寄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截止日期后一律不再受理免修申请。办理免修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1)学生须到学习中心填写《免修申请表》,并同时提供相应证书和在六年有效期之内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后,学习中心验证相应证书、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是否符合免修条件,并在申请表上签署中心意见,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学习中心汇总本中心学生免修申请信息后打印《免修汇总表》并加盖中心公章,连同《免修申请表》及证书、成绩单复印件一并报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学习中心必须在网上进行免修申请,并根据书面材料在网上确认最终的免修申请名单。

3)9月30日以后注册的新生请于2015年春季学期办理课程免修申请手续。

《免修申请表》样式请见附件11《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免修汇总表》样式请见附件12《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免修汇总表》。

根据学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四十周岁以上新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免修英语。成绩单不记录英语课程。相应学分由本专业同等学分选修课程替代。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3《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关于课程免修条件的补充规定》。

附件13-1关于《免修、免考条件的补充规定》的解释。

3.学籍管理工作
1)注册工作

学习中心应督促学生按时办理报道、注册手续,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教材费。学生本人须及时到个人学习空间中点击注册,或由学习中心在二级管理平台中为学生点击注册。网上注册截止时间:2014年9月29日。

根据每学期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学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各学习中心应加强对学生的服务,减少流失率。

2)学籍异动申请

学籍异动网上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相关书面申请表请于2014年10月24日前报送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刘晴晴 老师。

计划申报2015春届毕业的学生,如需办理学籍异动,也须于10月10日之前上报,过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异动申请。

有关学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4《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籍异动的具体处理办法请见附件15《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学籍异动的处理办法》。

3)补办学生证工作

学生证每年补办两次。春季学期于5月底报申请表和数据;秋季学期于11月底报申请表和数据。

4)学籍档案工作

每年两次申报毕业材料,其中毕业生学籍信息表需归存校档案馆,请学生认真核对、确认表上的所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其中个人简历和社会关系这两栏必须填写,并需与毕业生登记表信息相吻合。毕业生学籍信息表统一用B5(尺寸:18.2*25.7厘米)纸打印,不得随便更改和裁剪,保持表面清洁、完整。

4.毕业生工作
1)2015年1月毕业申报工作

①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4年9月22日将符合2015年1月申报毕业条件的初审名单公布在学习中心二级管理平台中。

②学习中心根据毕业生初审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学生进行毕业申报确认。

③学习中心在二级管理平台中,去掉初审名单中不申报毕业的学生名单,提交申报毕业的预审名单。

④学习中心根据提交的毕业生预审名单准备书面材料,且必须保证网上名单与所报材料一一对应。

⑤网上提交毕业生预审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寄送毕业生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

2)毕业生图像的采集

不具备现场采集毕业生照片条件的学习中心需按要求收集学生电子版照片后交给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将照片统一交教育部指定的图片采集公司进行扫描。学习中心需将扫描所需费用直接汇到该公司。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1)大2寸证件照,蓝色背景,深色服装,胸部以上标准证件照。(2)像素要求:1000×1504像素。(3)照片存储大小:500k以上。(4)照片格式:JPG。(5)照片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3)2015年1月优秀毕业生申报工作:请各中心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材料一并上报。

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请参看附件16《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领取

2015年春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学习中心领取证书之前应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核对毕业生学费缴纳情况。

有关毕业生工作的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7《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5年春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5)2015春届毕业生论文写作安排请见附件18《关于2015届春季毕业生论文写作安排的通知》。
七、教材工作
1.征订要求

2014年秋季学期教材工作由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托北京世纪畅想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负责教材征订、发放与结算等工作,各学习中心根据《2014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与《2014年秋季学期使用的教学资源》(教材明细表)填报教材订单。

订单以《教材订单统一格式》上报至供应商,不同专业使用同一教材的须合计后填入订单。2014年秋季学期教材的征订次数原则上为叁次(老生一次、新生一次、补订一次),超过三次由各学习中心承担相应费用。

2.征订时间

2014年秋季学期老生教材订单上报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20日上报至供应商,新生教材征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20日,供应商将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将教材发至各学习中心。补订教材时间由各学习中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3.教材款结算

教材款的结算由供应商与各学习中心进行结算,结算方式由各学习中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4.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办公室

联系人:林雪 电话:62745832 邮箱: linxue@pku.edu.cn

北京世纪畅想图书有限公司 教材采购内勤

联系人:李艳玲 电话:63709963-803、15321773937 邮箱: GQ11024@126.com

八、财务工作

根据学院规定,2014年秋季学期学费由各学习中心负责向所属中心学生代收,并务必在2014年9月26日前将代收学费汇至北京大学建行账户,以免影响学生正常选课。

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学生不再进行农行金穗卡学费扣款,请各学习中心老师务必提醒学生不要再向农行金穗卡上存学费。

学习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督促学生按规定时间交纳学费、教材费,确保学生顺利参加下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有关财务工作的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9《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缴纳学费的通知》。

九、有关各项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具体请见附件20《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有关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十、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4秋季学期工作安排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