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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做人与“做官”

时间:2017-09-19

   在北京大学培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让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认知,获益匪浅,特别是听过李志军教授关于中国式领导艺术的授课之后,让我对做人与“做官”这一观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

    授课过程中,李志军教授对做人与“做官”的道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他说,做人是为私,包括如何对待亲属、朋友和他人,做人要讲感情,要厚道;“做官”是为公,主要是面对社会公众和单位,“做官”要讲原则,要公道。他强调,做人与“做官”不能混为一谈,不要用做人的原则来“做官”,也不要用“做官”的原则来做人,否则做人与“做官”都会出现问题。对上述观点,我是非常认同的。

    从本质上看,做人是一个人如何处理与他人、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是个人价值和利益的追求与实现,是个人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这种价值观是人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家人言传身教和自己耳濡目染,逐渐训练和养成的,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自然就会按照这样的价值观去处理各种关系和事务。而“做官”是一个人按照自身被赋予的公权力,实施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行为,是个人代表赋予他权力的政权组织,处理与公众、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所体现的是政权组织的价值观,所要实现的是政权组织的集体价值和集体利益。

    如何处理好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价值追求与组织价值理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俗话说,做官先做人。这句话首先可以理解为,人如果做不好,“官”肯定不称职。其次,这句话还包含一个道理,就是“做官”的标准要严于做人的标准,只强调把人做好,并不一定能做好“官”。相反,过多的强调个人价值追求,“官”很可能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不论是古代的举孝廉、科举取士,还是今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用标准,都将做人的好坏作为评价和考察官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对官员做人的重视。但同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对官员的做人标准要求都是与官员所代表的政权组织的价值追求相一致的,都是要高于或严于普通人的做人标准的,特别是现在,官员往往会成为社会公众学习的榜样和模范。当前,党中央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再一次旗帜鲜明地对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干部的做人“做官”标准提出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明白了做人与“做官”的道理,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践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真正做一名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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